找回自己 52


一個人如果沒有努力的目標,的確很容易就喪失生命的原動力,而一般人的努力,無非是追求名、追求利、追求權、追求勢、追求位。其實,追求的本身並沒有錯,更不是罪惡,問題是在於追求的過程中,是不是不擇手段,有沒有傷害到別人,或是傷害了自己的品德?

又如果,雖然很努力地追求,目標卻愈來愈遠,這時候該怎麼辦?是不是還要追求?是不是非要得到它不可?

積極的確是很好,可是在追求的過程中,如果太在乎目標的達成,往往會忽略自己所處的環境因緣,忽略周遭別人的感受。所以,除了積極的追求之外,還要常保平常心。能夠得到固然非常好,即使不能得到,那是因緣不具足,不必那麼難過。所以進取心、積極心要有,但是得失心最好少一些,一切「盡其在我」就可以了。這樣子,生活才會過得比較愉快,也不會因為自己的積極,而讓他人受到傷害。

所以說,積極是一種態度,本身並沒有對錯,如果動機不純正、目標不對,或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這種積極才是不對的;或是目標達成後就得意洋洋,目標達不成就痛苦萬分,這樣的積極就是錯的。唯有當目標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