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在我完成博士學位要離開日本時,他還繼續贊助我到美國弘法,他這樣長期的幫助我,真可以說是幫忙幫到底了。
由於得到他的大力幫助,所以我覺得自己更應該要好好地感恩、報答這個人。最好的辦法就是也效法他,用佛法、用物資、用各式各樣的方便來幫助別人。
結果我幫助別人愈多,別人愈覺得我這個人很可靠,所以也願意來幫助我,讓我去幫助更多人,這就是進一步的「利行」。
舉例來說,我之所以參加電視節目的錄影、演講,其用意就是要幫助所有的人,希望大家聽了佛法以後,能夠從觀念上、行動上產生一些正面的效用,然後也像我一樣去幫助別人;幫助的對象也許是你的家人,也許是你的朋友,也許是不認識的人。就這樣,我以佛法慈悲與智慧的精神來幫助他人,他們因而響應我的做法,大家一起合作,或是另外再開創新的弘法利生事業,又影響了其他的人。有愈來愈多的人得到幫助,然後又挺身助人,這種善的推動和循環,就是「利行」最大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