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恨,或是想要報復。相反的,當打擊者需要我的協助時,我還是會協助他們,不會藉機報復。這樣一來,他們便會生起慚愧心,當慚愧心生起時,就是被感動了。
但是我幫助他們的目的,並不是要感動他們,而是我本來就應該這麼做,我只是在實踐佛法的精神,而實踐佛法的結果,往往會感動他人。
更進一步說,在日常生活中,不要隨便為了一點小事,就看這個人不順眼、看那個人不順眼,就罵這個人、恨那個人,即使是對方有錯,還是要諒解他。尤其有些人無法接受他人的指責,你一罵他,他就會和你結仇。對於這種人,我們不能用斥責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也不需再多費口舌和他辯論,只要包容他、慈悲他,和他做朋友就可以了,久而久之他自然就會受到感動,覺得和你作對是不應該的,雙方就會從敵人漸漸成為好朋友。
要化解人與人之間的衝突,最有效、最好的方法,就是用佛法的精神感動人,「感動」,真是化敵為友最好的一種方法。
■本書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