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一分爭奪,多一分和諧
人類的欲求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自私自利的貪求,這種貪求會讓人希望世界上所有的東西、所有的人,都歸自己所有。這種貪得無厭的心,如果不加以調整,很可能會發展到欲無止境、欲壑難填的地步,尤其是在求取的過程中遇到挫折時,很容易就轉變成瞋恨心,終究會自害害人。
另外一種欲求則是「爭取」,一般人認為爭取具有積極的意義,如果不爭,反而表示自己缺乏進取心。「爭取」和「爭奪」又不太一樣,爭奪又更進一步,是指透過競爭、搶奪、排擠,將有限的資源納為己用,或是把原來是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而不顧他人的利益。例如你我他三個人,都希望得到同一件物品,但是這件物品是不能分割的,最後可能演變成爭奪的局面。例如,聽演講時,最前排的位子有限,只有幾個人可以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