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外看紅塵 183

戒菸做善事




最近反菸團體和菸商團體,為了菸害防治法案,在立法院吵了好幾架,菸商團體主張,吸菸者也有人權,如果法令太嚴,比如人行道也不能抽菸,就妨害吸菸者的權利。反菸團體則認為,醫學已證明吸菸及二手菸的危害,保障自己及別人健康,應該適度規定。他們似乎各有道理,我們該怎麼看待這樣的爭議呢?



我是一個佛教僧侶,從我的信仰立場來看,吸菸並不是罪行。例如在南方,由於瘴氣與濕氣,容易造成某些疾病感染,因此佛經之中可以看到釋迦牟尼佛曾規定在哪些狀況下可允許抽菸的記載。一直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