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外看紅塵 253

無血緣的家庭聯合國




離婚率年年增高,再婚的人也不少。所以,不少家庭是「重新組合」的,父母和子女不一定有血緣關係,或是手足可能不是同一對父母所生。對這樣的新時代產物,相處起來,總有些隔閡,法師有何建議?



現代人對婚姻契約看得淡,只怕離婚率會愈來愈高。既然如此,現代人就要有新觀念來看待因離婚、再婚而來的新家庭型態和關係。

我有個美國弟子,三年結三次婚,生下三個孩子,每個孩子的母親都不同。他結第三次婚時,我告誡他,不要再離婚了。幸好,他到現在還沒有離婚,但他告訴我,只要有離婚的理由,還是會離婚,而且還會再結婚。我說:「不需要這麼累吧?」衝動結婚、衝動離婚,都不是好事。孩子因為大人的決定,被迫要重新適應,也很無辜。

過去婦女如果帶著前夫的孩子再婚,孩子會被視為「拖油瓶」,因為孩子和繼父沒有血緣關係,被視為外人,生活得很痛苦。也有後母虐待前妻兒女的傳聞。其實,能不能把前夫或前妻的孩子視如己出,都是一念之間而已。

我就有位信眾,將先生前妻生的孩子照顧得無微不至,孩子也把她當成生母般親近和孝順,可見這樣的和諧關係不是不可能。家人的感情並不一定非以血緣為基礎不可,就看自己以什麼心情去對待。

再比如,我們常看到西方人來台灣領養小孩,小孩長大了,再回到台灣尋根。那些小孩有些還有嚴重的殘障,但在國外受到很好的愛護和教育。領養父母認為,既然要養,就當成自己的小孩,不會因為沒有血緣關係而有差別,否則就不會千里迢迢來領養了。

但是,台灣有些家庭的觀念還沒辦法調整過來,常會有差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