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地主的兒子問我們還要不要買地,但我們已經暫時不需要了。地主兒子發現繼承土地時,還必須支付一大筆遺產稅,但他沒錢支付,政府就遺產稅的金額由土地中抵扣,家屬能繼承的土地只剩一點點了。

另外,有一位老太太雖然有兒、有女,但她不住兒女家,安排自己住在安養院,只留下很少部分的財產,其他都分給子女。老太太還寫了遺囑,強調往生後,名下財產都捐給法鼓山,一切安排得妥妥當當,省了自己和兒女的麻煩。

我們提倡把自己的身後事先交代好,請律師或法院公證,免得兒女起紛爭。父母不要留太多物質財產給兒女,多留非物質的「功德」作遺產,或許更有智慧。

有位老太太很想抱孫子,向媳婦說:「生個孫子,就給一百萬元。」媳婦生下孫子後,老太太真的拿出一百萬元,向媳婦說:「這一百萬元,我替孫子種福、行善,捐給慈善機構利益眾生,這功德一輩子用不完。」她的觀念感動了媳婦,於是媳婦過年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