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已經是一個生命。雖然在沒有成形以前,胎兒尚沒有意識及記憶,但也不能因此就把他殺了。不論胎兒大小,墮胎和殺人是犯了相同的罪。
目前台灣墮胎的原因,最主要是非婚懷孕,也有一些夫妻是不希望有孩子或孩子太多,所以選擇墮胎。我認為,不要受孕才是最好的方法。例如,要解決流浪狗問題,不斷撲殺實在太殘忍,後來用了治本的方式,將動物結紮,現在流浪狗就少多了。所以,用結紮或正確避孕措施避免懷孕,就不必墮胎了。
有些年輕人還在讀書就懷孕了,該怎麼辦?我認為,年輕人的父母應該很歡喜的接受,畢竟這是自己的孫子;台灣現在的社會條件,大部分家庭不至於沒有能力多養一個小孩。
有一位太太懷孕已經六個月,檢查時發現孩子畸型,還可能胎死腹中、危及母體。她來問我:「師父,我該怎麼辦?」我問她…「妳要不要孩子?」她說:「我想要。」我就建議這位太太去求觀世音菩薩,並且發個願,如果平安順產,將為社會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