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尊重眾生都有成佛的可能性。
在動物的分類裡,有四個層次。第一層次是人,人有細胞、神經、記憶,能夠思考,是動物裡最高的,能感覺痛苦,也對死亡會恐懼,思考生與死的意義。第二層次,是人以外的靈長類動物。這層次的動物有細胞、神經、若干的記憶,但思想簡單。對死亡也會怕,但沒有深刻思考。第三層次,有細胞、有神經,卻沒有記憶,更沒有思想。所以,會知道痛,卻不會怕。在最末一層次的動物,只有細胞、沒有神經、沒有頭腦的記憶,也沒有思想,連痛都沒有感覺。
因為不同等級的動物,對死亡的恐懼和思考不同,對痛苦的感受力不一樣,因此虐待不同等級動物的罪過,也因造成的痛苦不同而有輕重之別。
此外,人對待動物的動機也要分開來看,是故意的虐待或無心的傷害,兩者是不同的。虐待是故意的,是傷害動物來發洩自己的情緒,或者做為自己娛樂的行為,只為得到一種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