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外看紅塵 346

那家人應該能夠體會他的心意,代他決定捐贈遺體應是可行的。不過,如果往生者生前就對身後事很執著,比如不願火化,雖然他自己看不到了,但對後事有種種要求,那麼家人還是不要任意決定比較好。

家人到底如何決定,取決於對往生者的個性與想法的理解。從佛法的立場來看,人的軀體只是暫時的,如果一口氣沒有了,這個身體就不再是「我」了,只是個「物質」,不再有生命現象,不論如何對待這個軀體,也不再覺得痛了。這就是對生命、軀殼豁達的想法。

就像是寄居蟹、蛇和蟬的生命,都一定要經過蛻殼的階段。蛻下舊有的軀殼,就代表生命的成長。我們要有個觀念:軀體不代表生命,當生命消逝,軀體就只是個「殼」,對往生者一點用處都沒有了,但對於活著的人卻可能有用;如果能捐出有用的器官,幫助有需要的病患,那是好事一樁,是助人的一大功德。

如果人在往生前,沒有機會知道這些道理,家人也來不及說服他捐出器官,可以在器官腐敗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