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點石成金」的法術,事實上也只是一種障眼法,如果被點的東西本來就是一塊石頭,將來還會是一塊石頭。而神明或佛菩薩真的應許了你的願望,也只是暫時預支自己的福報,以後還是要償還的。
因此,非分的貪求一定會帶來痛苦。即使求到了,也像是舉債借來的,借的愈多,將來要還的就愈多,現在的快樂就是將來的苦果。所以,如果不好好地努力培福、奉獻,罪過是很大的,將來要承受的因果責任難以想像,也許來世做牛做馬都還不起。
其實,人如果想求福報就要先努力培福,如果不培福,而光是享福,就等於是欠債,就像向他人借款一樣。所以,一個人該擁有多少就擁有多少,沒有人能夠平白無故地賺到錢、得到富貴。如果真能不勞而獲,將來可能還要付出更多的代價。
站在佛法的立場,一般人求學、求職、求富貴都是應該的,但我們的追求應該要合理,而且要付出自己的努力作為代價。其次,要明白權利、義務和責任的關係是並行的,我們如果要求福,就要先培福;要享受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