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持一個非常開放、願意接受別人觀點的態度,而不是一味堅持己見。想要求「和」,就要採取主動,並不是要求別人來與自己相合,如果本身沒有「我願意跟你和」的誠意,對方如何與你溝通?「和」的效果也就無從產生了。有了誠意以後,還必須清楚表達自己的立場,同時也要瞭解對方的立場,如此就可以找到共同點;有了共同點,才能夠攜手合作;既然可以攜手合作,就一定可以互蒙其利。
就好像在職場裡,常因部門不同,所以見解、利益也都不同。例如財務部門抱怨新聞部門花錢太多,應該節省開銷,少用衛星轉播;新聞部門就會反駁說:「沒有經費,我們怎麼把新聞做好?」在這種情況下,想要達成見和同解就必須雙方配合,彼此做到不讓對方為難才可以,否則工作便無法進行。新聞部要考慮到財務部有一定的預算,財務部也要為新聞部著想。考慮愈多,潛力愈會被激發出來,在精打細算的情形下,運用頭腦及人際關係,才能做出最好的新聞效果,這就是用智慧創造了雙贏。
和平與戰爭一樣都是求和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