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為大家所共有
六和敬的「利合同均」可以從兩方面來說,一個是制度層面,另一個是倫理層面。從制度層面而言,在這個制度之下,一切東西屬於人員、團體所共有,例如一個經營成功的公司,應該讓員工成為公司裡的持股人,也就是股權所有人,所有的員工每年都可以分到股息或者是紅利,如此公司經營得愈好,員工拿到的錢愈多,將會帶動全公司的士氣。不過隨著每個人的職務、能力,以及對公司奉獻的差異性,得到的股份權利、持股就會有所不同,獲得的利益也不一樣,但這還是利和同均的有利共享。
又例如,中國古代社會裡的大家庭,常有五代、六代,甚至七代同堂,那麼大的一個家族裡,財產基本上是共有、共享的,媳婦、兒媳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