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公共安全一定是先做整體安全制度規畫,然後才有局部安全設施防範,最後才是個人安全保障,想完全靠個人來維持安全是很困難的。
以法鼓山為例,我們的工地因為一直很注重公共安全設施,從建設到完成都沒有發生過意外。我們首先要求廠商,不僅要做好工作時的安全設施,還要在事前考量各項安全上的顧慮。安全設施嚴謹地做好之後,還要要求工作人員一定要在安全的係數下工作,也就是說如果基於種種判斷,認為安全上可能有問題,就絕對不能進行。這樣一層一層、從上到下的周密要求都做到了之後,還需要辦理保險,因為投保是安全的最後保障。
另外,在法鼓山服務的人,我們還間接或直接使他們感受到佛法的氣息以及信仰的重要,並試著和他們分享法鼓山的精神和理念。在佛法的理念之下工作,雖然一樣非常地勤奮勞苦,也常常會趕工,但是心情是愉快的。因為有一股信仰在支持,就算要加班,心情還是歡喜的,在歡喜和心甘情願的情形下從事工作,必然是比較安全的。
如果只知埋頭苦幹,沒有共同的理念或大方向,工作一忙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