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嚴法師教話頭禪 217

五、以感恩心發願與迴向


迴向是將自己的所知、所能,以及所有的資源分享給他人,即使是自己現在不知道的、不會的、沒有的資源,也要增長自己的資源,加強自己的能力,將自己的所有分享他人、迴向他人。

分享並不等於失去,好比我點了一盞燈,但不把它遮起來,只為自己照明,而是把燈高高舉起,讓黑暗裡其他沒有燈的人,都可以看到光明,但是我手上的燈光,不會因此減少或消失,甚至為了讓燈光更加明亮,使更多人看到光明,而設法加強光度。

所以,迴向與分享並不等於犧牲,若是犧牲,自己可能就此失去了,但迴向與分享是自己仍然有,並且分享得愈多,自己成長得愈快、愈壯大。這一定要靠發願,發願讓自己成長以便利益他人,是自利利人。所以,迴向實際上與發願是相同的,因為如果沒有發願,迴向便使不上力,因此這兩者一定是連在一起的。

然而,這與修行有什麼關係?當然有!當我小的時候,聽到了佛法,用到了佛法,覺得非常有用、非常好,那時我發了一個願:「我要把我所知道的、所體驗到的佛法,全都奉獻給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