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希望當住持一定要當得讓人稱讚嗎?或是羨慕你擁有這麼多的信徒、這麼大的寺院,感覺你這個住持很能幹,比任何人都做得好?如果你真的這麼想,那就是貪。如果不是,而是為佛教、為寺院、為大眾設想,那就不是貪了。」
這位住持為了弘揚佛法,所以需要有個道場做為弘法的場所;為了容納更多人來這個地方修行、聽聞佛法,所以房子要蓋得大一點、多一點;為了讓眾生能夠得到佛法的利益,能夠種福田、布施供養,所以需要寺院替他們來結合捐款,用清淨的財務來做有益於眾生的事。這些需求全都是因為眾生、社會需要,和為了推廣佛法,所以並不是貪。
如果是自己本身的欲望想要,不是為了他人、團體而著想,那就是貪;為自己的利益著想,成功時會很驕傲,覺得自己很了不起,好像一切事情都是自己的功勞;失敗時,就覺得很倒楣,害怕讓人看不起。像這樣患得患失的情形,就已在煩惱之中了。相反地,如果能將念頭轉過來,知道自己的努力是為了佛法、為了眾生而服務,那就是有智慧的人。
如果真能這樣想,也就沒有煩惱。對大眾而言也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