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貪心為願心
佛法說貪為苦本,想解決苦的問題,就要先從「知貪」開始。人的需求有兩種,一個是需要,一個是想要,凡是想要的超過自己的需要時,就叫做「貪」。但是,人常常不但不知道自己到底需要多少,而且也很難將需要和想要兩者的差別,分得很清楚,總是感覺還不夠、還沒有滿足。
其實,要分辨需要與想要有何不同,並沒有那麼困難,譬如口渴了要喝水,這就是「需要」;可是解渴只要喝一杯就夠了,如果為了以備不時之需,而想要儲存兩、三杯,那就和養兒防老、積穀防饑的心理一樣,這就是「想要」的貪了。當前的問題必須先解決,這就是需要,至於以後需要什麼?是不是還需要這麼多?因為都無法事先預知,所以根本不用顧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