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外道路之所以分兩階段完工,主要是因為買地的周折。我們把A段土地買進以後,B段地主仍不肯賣的;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還是有信心把全段道路的土地全買進來。
現在,我們的聯外道路已全線完成了。回首這段漫長的來時路,我仍是衷心感謝當時的台北縣政府;因為有縣政府的支持,才有我們自己的道路。這條道路屬於地方建設,由縣政府編列預算交由金山鄉公所執行,再由鄉公所發包建設完成。這是在許春財居士首次擔任金山鄉長的兩屆任期中完成的,道路品質相當好。
在道路施工同時,我們也一併整治兩旁的溪流。流經園區的兩條清溪,至法鼓一橋會流之後,稱為「龍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