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在民國五十幾年,有個生意人想擴張事業,因資金不足就把手中的一塊地當籌碼,四處找人洽談。那時,我的師父東初老人覺得文化館地小,正打算買地來種菜。因緣輾轉之間,這位先生找到了我師父。我師父告訴他:「不如錢我借你,你的地讓我來用。等你還錢,我再把地交還給你;或著你就乾脆把地賣我好了。」結果,這位先生借款以後,事業並沒有做起來,土地就這樣讓給我師父。那塊地,一共二千九百多坪,值多少錢呢?新台幣二十萬元,相當於當時愛國獎劵的頭獎獎金。
我的師父買下這塊地以後,因為地目是農地,所以費了一番工夫取得自耕農身分,在此起了農舍,準備種菜。民國六十三年,我的師父開始起房子,第二年,房子即落成,那是西元的一九七五年,也就是我在日本得到博士學位那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