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心詮:原人論考釋 124

跟佛教的聖人、跟基督教的聖人,標準都是不同的,同樣可以稱為聖人設教,此一教的聖人之教和彼一教的聖人之教,是無法混為一談的。

⑰ 責人不責天,罪物不罪命 站在儒、道二教立場,天命是屬於形而上的大道和元氣,不是有意志的人格神,屬於一元的泛神論,甚至「自然」雖是萬物的本源,也屬於物質的範圍,不是造物的主宰,因此,天命就是自然現象的自律運作,是原理、是規則,不是可被人類來期待和要求的特定對象。人類發生了任何狀況,雖是出於天命,卻不可以責問於天,也不可以怪罪於命,而是要人類自責自罪;故所以天命作孽是應該被諒解的,人物作孽乃是不可以不糾正的。因而養成了中國民族「聽天命」而「盡人事」的人生觀。此謂樂天知命,無怨無尤,接受自然,重視人文而輕於自然科學的民族性,也是在這種思想下形成的。

《原人論》之所以提出此一論點,是看出了自然的元氣和天命的造化之間,是有矛盾的,自然既是無意志的,天命造化,又是有「意」有「心」的,若說有意有心的天命,為人間製造了許多不合情理的事,那就是非常的不妥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