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心詮:原人論考釋 134
且心與眼、耳、手、足,俱為質閡,豈得內外相通,運動應接,同造業緣?若言但是喜怒愛惡,發動身口,令造業者,喜怒等情,乍起乍滅,自無其體,將何為主而作業耶?設言不應,如此別別推尋,都是我此身心,能造業者,此身已死,誰受苦樂之報?若言死後更有身者,豈有今日身心,造罪修福,令他後世身心,受苦受樂?據此則修福者屈甚,造罪者幸甚,如何神理如此無道?故知但習此教者,雖信業緣,不達身本。 | 況且肉質的心臟,與眼、耳、手、足,都是物質體,都是互相隔閡的,豈又能夠內外相通、運動接應,而得共同造業呢?如果說,僅是喜、怒、愛、惡的情緒,發動了身體及口舌,而造作種種業的話,喜、怒等情緒是乍起乍滅的,不是恆常不變的,當然亦無其實體,那又是以誰為主而造作諸業的呢?假如說,不應如此將眼、耳、手、足、身、口及心臟等的器官各別分析推論,只要說,那都是我人的這個身心能夠造業的話,那又要問:當此身已死之時,又由誰來受此苦樂等果報呢?如果說在死後另有身體的話,也有不通之處,豈有今世的身心造了罪業修了福業,卻令另外的後世的身心受苦受樂的道理呢?倘若如此,則此生修善營福的身心太委屈了,此生造罪作惡的身心又太幸運了。天下怎麼可能有如此沒道理的事呢?由此可以明白,但習人天教的人士,縱然相信造業受報之說,仍未通達人身之根本源頭是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