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〇二上)這是說,佛陀為了適應眾生的變化、誓願、法性等三種因緣,建立了聲聞乘,說了聲聞法,其中的變化,是謂有一類眾生喜被聲聞形態的善知識所化,如來即變化出聲聞來攝化他們。所謂法性,是指有一類眾生(人),法爾如是,屬於小乘根性,他們的慈悲心薄弱,厭離生死心深切,所以只求自己出離三界,不願為了利他而處於生死之中。此乃是定性的小乘人,既然這些人不可能修學大乘的菩薩行,佛陀便為他們建立了聲聞乘。法相唯識學的立場,與此相同。天台宗、禪宗及華嚴宗,則主張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畢竟都將成佛,不同意有定性小乘之說,所以要用教判,先來區分大小深淺,再來統攝大小各乘,會歸究竟一乘。
其實,所謂小乘,雖然漢傳佛教諸宗,各有教判,皆將《四阿含》(Agama)、《阿毘曇》(Abhidharma)、《毘奈耶》(Vinaya),判為小乘三藏,若以近代佛教學者們的研究所見,也就是從佛教思想發展史的考察中得悉,佛陀時代的遺教,應該被稱為原始佛教或根本佛教,部派時代的各宗各派,才是小乘佛教。
至於華嚴宗的教判沿革,已如本章註考釋第一條目所說,不論是智儼、法藏、澄觀、宗密的五教判,先後之間,有無出入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