⑦ 證得我空真如 真如,梵語tathata,是如如、如實、如常的意思。在早期的佛教聖典中,所說的真如,是指的緣起法,到了大乘經論中,真如的義涵,有不少的變化,《成唯識論》的真如,意味是圓成實性,是不能隨緣的;《起信論》的真如,則是諸佛及眾生所同具的實性,是可隨緣不變的。
依據《雜阿含經》卷十二的二九九經所說:「佛告比丘:緣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彼如來自覺此法,成等正覺,為諸眾生分別演說,開發顯示,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大正二,八五中)這已表明,如來自覺自證的成佛之法,便是法界常住的緣起法,這個緣起法則,不是如來所創造,也不是其他任何人和神所能創造,乃是本來如此的真理。又於《雜阿含經》卷二十一的五六三經有云:「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說三種離熾然、清淨超脫道,以一乘道,淨眾生,離憂悲,越苦惱,得真如法。」是哪三種呢?是具足淨戒,宿業漸吐,得現法離熾然(大正二,一四七下)。可見在《阿含經》中,已將真如一詞,代表著如如或如實的緣起法;如何證得?便是以修行三種離煩惱熾然、清淨超脫之道,便是持淨戒、消宿業、現法離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