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心詮:原人論考釋 197

一中)這段論文的意思是說,三能變的八個識,產生作用時,變現出來的種種相,似乎就是真的我相及法相,這些我相及法相的虛妄執著,雖在心識之內,卻由於分別、思量、計度,又像是有外境出現了。一切愚癡的有情眾生,打從無始以來,就據此而妄執為實我實法了。這就是《原人論》所引「我法分別」的內容。

「分別」一詞的梵語是vikalpa,意譯為思惟、量度、計度。唯識學中的八個識,主要是以第六意識的分別作用最大,故亦名為分別識。八個識中,前五識是極單純地唯對五塵境,第七識也是單純地執持第八阿賴耶識的見分為實我,第八阿賴耶識是異熟識、是藏識,不會緣外境起分別。唯有第六意識,正如《八識規矩頌》所形容的那樣,是「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有情眾生在三界中上下浮沉,頭出頭沒,都是由於第六意識,發動了身業及語業,或行善修福,或行不善造罪,而來感受或樂或苦的果報。引業決定引向諸趣中的某一趣,滿業則使得生在某一趣中的眾生,亦有苦多苦少、樂多樂少、福多福少的差異。可見,第六分別識,在唯識變現中的角色,是極其重要的。不過,依據太虛大師(西元一八八九~一九四七年)的《唯識三十頌講錄》說,所謂異熟識、思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