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心詮:原人論考釋 246

見於大正十六,六九七上及中。

若依據四十卷本的《大般涅槃經》卷六,先說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不依不了義的四法,然後逐項解說,講到依了義不依不了義項下,即謂:

了義者名為菩薩,……又聲聞乘名不了義,無上大乘乃名了義。若言如來無常變易,名不了義,若言如來常住不變,是名了義;聲聞所說,應證知者,名不了義,菩薩所說,應證知者,名為了義;……若言如來入於涅槃,如薪盡火滅,名不了義,若言如來入法性者,是名了義。(大正十二,四〇一中及四〇二上)

以上這段經文告訴我們,首先當用四依法辨別佛法與非佛法,然後逐項說明什麼是四依。至於何為了義及不了義,首先用聲聞法及菩薩法來說明何者了義何者不了義,接著雖未明言唯識系及中觀系的是不了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