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心詮:原人論考釋 248

不過尚未有聲聞乘的學者出來爭論了義不了義的問題,亦未見戒賢、智光二大論師明指如來藏系的經論為不了義教。像這種後後批判前前的現象,以思想史的角度來看,應該是可被接受的。

法藏大師將大小乘佛法,分為四宗:(一)隨相法執宗,是指小乘諸部。(二)真空無相宗,是指《般若》等經、《中觀》等論。(三)唯識法相宗,是指《解深密》等經、《瑜伽》等論。(四)如來藏緣起宗,是指《楞伽》、《密嚴》等經,《起信》、《寶性》等論。他對這四宗的判斷,是以第四如來藏緣起宗為最究竟,並以華嚴的觀點為第四宗的代表,而云:「理事融通無礙」說,乃是「理徹於事」,又是「事徹於理」的一個宗(大正四十四,二四三中及下)。

不過,法藏並不認同戒賢及智光二大論師所作的三時教判,因他發現,所舉「四宗,亦無前後時限差別,於諸經論,亦有交參之處。」(大正四十四,二四三下)這是正確的判斷,例如阿含部諸經,不僅是釋尊在鹿野苑對五比丘說的一部分,而是縱貫釋尊成道之後直到涅槃為止,一生中所說的教法,合集而成的;諸部論典的內容,亦有前後交參的狀況。

再從法藏所判四宗的順序來看,是將真空無相宗置於唯識法相宗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