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智相:《起信論》云:「依於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即是依第三細的境界相,意識生起愛與不愛的分別心,名為智相,此智是心的分別作用,不是般若智。於十二緣起中,與可意不可意的「觸」相當。
(二)相續相:《起信論》云︰「依於智(相)故,生其苦樂,覺心起念,相應不斷故。」此相是依分別心的智相而有,由於先有愛與不愛的心理反應,接著便有苦及樂的感受。此於十二緣起中,即是觸緣「受」了。苦樂或有變化,其受則持續不斷。
(三)執取相:《起信論》云:「依於相續,緣念境界,住持苦樂,心起著故。」此相是依相續相,對六識所緣的境界,妄想執取,由於苦受樂受,是持續不斷的,妄想的執著心,在時間上也是延續堅持的。此是十二緣起的受緣「愛」了。因為執著有苦受有樂受,所以認為有實在的苦受、樂受,厭苦欣樂而貪戀樂受,渴望著永保樂受,故名為「愛」。
(四)計名字相:《起信論》云:「依於妄執,分別假名言相故。」這是第六意識,對於不同的境界,給予語言上各種不同的名字,形成內心的符號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