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斥偏淺──評析習佛不了義教者


佛教自淺之深,略有五等:一人天教,二小乘教,三大乘法相教,四大乘破相教(上四在此篇中)。五一乘顯性教(此一在第三篇中)

第一節 人天教


一、佛為初心人,且說三世業報善惡因果。謂造上品十惡,死墮地獄,中品餓鬼,下品畜生。故佛且類世五常之教(天竺世教儀式雖殊,懲惡勸善無別,亦不離仁義等五常,而有德行可修例。如此國歛手而舉,吐番散手而垂,皆為禮也)。令持五戒(不殺是仁,不盜是義,不邪淫是禮,不妄語是信,不飲噉酒肉,神氣清潔,益於智也)

得免三途,生人道中。修上品十善及施戒等,生六欲天。修四禪八定,生色界、無色界天(題中不標天鬼地獄者,界地不同,見聞不及。凡俗尚不知末,況肯窮本,故對俗教,且標原人。今敘佛經理,宜具列)。故名人天教也(然業有三種:一惡、二善、三不動。報有三時:謂現報、生報、後報)。據此教中,業為身本。

今詰之曰:既由造業,受五道身,未審誰人造業?誰人受報?若此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