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聃所謂「自然為萬物因」;莊周所謂「道為萬物因」(同前書頁二四下及頁二五上)。這幾乎跟宗密的《原人論》所立五教的第一「破迷執」相同,是將凡夫外道的儒、道二家,置於人天教之前,但卻不同於法藏之五教判了,莫非宗密也受了慧苑四宗判的影響!
現在,繼續介紹清涼大師的生平。據元朝的普瑞所集《華嚴懸談會玄記》卷一所載,補述其早年的事跡如下:
至十一(歲),奉恩得度,纔服田裳,思冥理觀,乃講《般若》、《涅槃》、《白蓮》、《淨名》、《圓覺》等一十四經,《起性》、《瑜伽》、《唯識》、《俱舍》、《中》、《百》、《因明》、《寶性》等九論。年滿(二十)(受)具(足)戒於曇一大師門下,受南山行事止作,遂講律藏。又禮常照禪師,受菩薩戒。原始要終,啟厥十誓:體不損沙門之表,心不違如來之制,坐不背法界之經,性不染情礙之境,足不履尼寺之塵,不觸居士之榻,目不視非儀之彩,舌不味過午之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