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心詮:原人論考釋 96
又言貧富、貴賤、賢愚、善惡、吉凶、禍福,皆由天命⑮者,則天之賦命,奚有貧多富少、賤多貴少、乃至禍多福少?苟多少之分在天,天何不平乎?
又如果說,人之貧富、貴賤、賢愚、善惡、吉凶、禍福等的差異性,皆是同稟於天命的話,那麼,天之賦命於人,豈會有貧者多而富者少、賤者多而貴者少、乃至禍者多而福者少的問題呢?假如說,多少之分的差別待遇,真的是在於天命,天又何其不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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