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清明、過年,甚至是平常的時候也可以做。從我們內心來講,同樣是表達慎終追遠的敬意,對亡靈而言,也可以得到同樣的功德,但是對整個社會環境來說,意義就完全不同了。

改良民俗節慶三層次


從我的立場來看,民間習俗節慶的改良,可分為三個層次:第一、站在文化的角度,可以把節慶變成民俗的文化祭典,藉此呈現出地方及文化上的特色。比如臺北縣某個廟的神,他的精神是什麼?為什麼被人崇敬?另外,為什麼要在特定時候祭拜祖先?因為這是漢民族對祖先的崇敬,所以要把崇敬祖先的文化呈現出來。只要一個縣市先做,其他的縣市也會跟進;而且要用獎勵的方法來讓寺廟主動去做,然後再配合政府的政策與法律的規定,我想這是可以做得到的。

我在日本的時候看到一個現象:日本早期原來的民俗跟臺灣差不多,但是戰後漸漸改良,凡是地方的民俗節慶都轉化成文化祭,視這個節慶代表什麼樣的精神,就將它表現出什麼樣的文化內涵。藉由文化祭凸顯出節慶的意義,以提昇它的層次,不僅僅是在民間吃吃喝喝或燒一些東西,而將它昇華成為一種藝術、文化,甚至是教育的活動,如此一來,更能達成觀光的效果,只要那個地方有民俗節慶,國際人士或是全國人民都會到那裡參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