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願無窮:美好的晚年開示集 156

修行之後再回過來用佛說的法義證驗自己的修行經驗是否正確,這就是佛法的修證。舉例來說,明末的憨山大師在修行禪定法的過程中,得到了一些修行的經驗,可是他不敢就此確定自己的修行是否如法,直到他讀了《楞嚴經》,一經對照、驗證之下,才確定自己的修行是正確的。這就是根據佛法來修行,然後把修行所得到的經驗,也可說是證悟,再回過頭來以佛學義理重複驗證。

在禪修過程中,有種種的身心反應是很正常的。《楞嚴經》即說,禪修過程中會產生一些魔境;《摩訶止觀》也指出,修行中會發生種種的身心現象。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佛法的依據,也沒有修行老師的指導,修禪的人不知揀擇,就會把這些身心現象當成是聖境,那就是修了外道法、發魔了,並不是真正在修證佛法。

一切法皆是佛法,這是沒有錯的。可是,佛法有的時候講「有」,有的時候講「空」;有的時候講「性」,有的時候講「心」,也有的時候講「理」。我們看到禪宗許多大善知識的語錄,好像他們是瘋瘋癲癲的一群人,你說有他說沒有,你說空他說有,你說有他說空,你說有他說無──講的話好像都是瘋瘋癲癲的,這是什麼原因呢?

這就是說,佛法是活用的,佛法不死於句下。如果你認定這一句才是佛法,而死命地抱定它、認定它,那就落入執著的胡同了!禪宗有個公案,講馬祖禪師跟他的弟子法常之間的故事。法常首次去拜晤馬祖,就向馬祖請法:「如何是佛?」馬祖說:「即心即佛。」法常當下開悟,然後就下山度化人群了。過了不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