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因、緣、果的佛法觀念來工作


通常一個團體裡都有組織分工,每個組織單位都有一位負責人,主要的工作是要照顧自己這一整組的人。所謂「照顧」,就是隨時隨地幫助、協助、指導以及督促組員。當然自己也要做好,否則的話,是不能擔當負責人的。其實,只要願意奉獻、願意照顧他人、願意做好事情的人,都可以成為負責人。

一般人都是有惰性的、都是懶的,能偷懶就偷懶、能懈怠就懈怠、能不做就不做,因此,必須要一層一層地督導和觀察。通常一個不負責任的負責人,他下面的人也一定不負責;但是也有的負責人很認真、做得很辛苦,可是組員卻偷懶。然而,只要組員裡有一個人做不好,就表示負責人沒盡到責任。因為督導也是負責人的職責,若是屬下有問題,就表示自己沒有盡責將組員帶起來。

工作的心態和精神


一般人以為在我們這裡工作,工作量很多,薪水卻不多,其實並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