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法的條件與意義


我在美國教禪修已經三十年了,期間還延伸到英國、克羅埃西亞、瑞士等國。然而,我個人的條件不足,沒有太大的影響力,所以在西方社會發展了這麼久,卻未能形成一股修學漢傳禪佛教的風氣。但是在這段期間,還是有三十多位西方眾一直跟著我,沒有離開,我覺得很感恩。特別是諸位都受過漢傳禪修老師的訓練,也已經開始指導禪修,從今以後,即使我再也不到美國、歐洲弘法,漢傳禪佛教也已經在歐美播下種子、扎下根了。所以,我在西方的弘法,雖然不能說是成功的,但是也不能說一點成就也沒有。

傳法是交代弘法的任務


許多人對傳法很好奇,覺得很神祕,也很光榮,其實從釋迦牟尼佛開始,傳法只是交代任務而已。什麼任務呢?就是要弟子們將已經聽懂的、學到的佛法牢牢記住,然後普遍地傳播給需要的人,這即是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