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願無窮:美好的晚年開示集 328

我也要燒一餐飯;你生一個孩子,我也要生一個孩子,這可能嗎?這其實是「論理」,而不是「倫理」。現在全世界都在講平等、講民主,但是平等不一定是倫理。請問,人與人之間,是不是能夠做到樣樣平等、絕對地平等、凡事都平等?如果講求「人人平等」,那麼父子之間是不是也應該平等?但是父親有父親的職責,子女有子女的職責;父親有父親的立場,子女有子女的立場,如果父子完全平等,這就不是倫理了。

一般所謂的「理」是世間的道理,卻不一定是倫理。「心六倫」所提倡的倫理,是指人與人之間,每一個人都應該盡責、負責,自己是什麼身分、什麼立場,就要負起應有的責任,擔當應盡的義務,如果「身在其位而不謀其政」,即是有失其責,也就不是倫理。倫理一定是盡責、負責,在什麼立場就做什麼事、說什麼話,這即是出家人所說的「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鐘」。

但是,在某些特殊狀況下,即使你不在相關職位上,能不能提出意見?有人說:「事不關己,何必多管閒事!」在軍中,也許某些事不是你的職責所在,可是看到有人貪汙、有人做了非法的事,請問要不要管?如果從職務來看:「這不是我的職責所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請問這樣符合倫理嗎?這不是倫理,而是一種敷衍的心態,也是不道德的。

凡是對於他人、對於團體、對於整體環境有害的行為,都應該要規勸他人不要做;對於團體有幫助、對於環境有益的事,我們除了自己要盡力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