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嚴法師教淨土法門 41

(五)識


最後是「識」,識有兩種層次的功能,一種是分別認識,是認識心,也就是分別心。譬如念佛時,你知道自己清清楚楚在念佛,這叫作認識心。你曉得自己在念佛,也聽其他人念佛,你跟著念,這個是你知道的,這個也是識,認識的識、分別的識。

另外一種叫持續識,也就是行蘊深的一種力量,很深很細,很微細的一種力量,我們叫它作「業」。前一念跟後一念,念念相續,念念產生一種力量,我們叫心的力量,這種力量可以叫作業力。所以,第二種功能是造業的功能。

業的功能有善有不善,善業裡有淨與不淨,這都是五蘊裡的最後一蘊——識蘊。譬如念佛時就是念佛,這叫作清淨的善業或淨業;這清淨的善業只有回歸於往生淨土,其他的什麼都不求。不為自己求富貴,也不為自己求安樂,但為眾生得離苦,這是菩薩行的淨業;不為現生得利益,但願往生極樂國,這雖也是淨業,但還是識,不是智,因這時還是有執著的——執著往生西方。因為沒有得解脫,雖然修的是淨業,但還是識。

業力是不斷變化的,譬如我們在還沒有聽開示之前,認識、想法和心的力量,跟聽完開示之後是不一樣的。開示產生作用,把我們的心、意、識轉變,就是將心裡的業力轉變,心的成分轉變,識也就變了。可見識也是無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