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肉骨血,與眾生共。不將如來,不了義說,回為己解,以誤初學,佛印是人,得真三昧。如我所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釋迦牟尼佛在楞嚴大會上告訴阿難尊者:「在集會的時候,要合掌向大眾禮拜。即使有人打你、罵你,也要當他們是在讚歎你。你要將你的身與心都布施出去,捨去身心以後,身體的肉、血及骨頭,與眾生是互通的。因此,打你的人、罵你的人,實際上就是打罵他們自己,跟你沒有關係,因為你的身體跟他們已經是共通的。這樣就不會把如來的精要法義,認為是自己的見解,而去誤導初學的眾生,自證證人,自得真三昧。這樣的說法就是佛說,否則就是魔王說的。」

「必使身心,二俱捐捨;身肉骨血,與眾生共」,要廣度眾生的時候,就必須逆來順受地接受眾生的反應與回應,他們可能會打你、罵你,但是要把他當成是在讚歎你。在《法華經》裡有一位常不輕菩薩,見了人就說:「我不敢輕於汝等,汝等皆當作佛。」可是所有的人看到他,就用棒子打他、用磚塊丟他,而且罵他說:「你只是個普通人,怎麼還來給我們授記呢?」然而,常不輕菩薩還是永遠都在讚歎他們未來必定成佛。像這樣的人,實際上已經把自己的身心都奉獻給眾生了,而且自知跟眾生是同樣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