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小即有一種性格,就是只要我接受到的好處,或是已經擁有的東西,我總是希望分享給別人,從沒想過要占為己有。
也因此一性格,產生我對佛法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在我十多歲出家後,當明白佛經並不是專門拿來超度亡者,而是給人用來修學以減少煩惱的時候,當下我就發了一個願心:「無論如何,我一定要把佛法告訴人,我懂多少,就要告訴人多少。」之後,我就非常努力地了解佛法、實踐佛法,同時也非常努力地把佛法告訴人,就這樣一路走下來。
其實我早在十幾歲時就已動筆寫文章,在學校的壁報以及刊物上發表,後來也成為學校刊物的編輯之一。只要有了利益別人的心,最後你會發現自己成長得最快。如果我當初沒想到要透過寫作把佛法與人分享,我想我到現在也不會寫文章。因為要把知道的佛法告訴人,逼得自己勤加練習寫作,練習之後,反而使自己成長得更快。所以,付出會使自己成長更快、收穫更多。
後來來到台灣,由於我對當時佛教界的狀況很不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