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我回台灣,或者不在紐約,長老便來代我講經。我在美國時期,能夠這樣相助,代我講經的長者,除了仁俊長老,還有一位李恆鉞長者,他們都是印順長老的弟子。因此,即便我不在紐約,東初禪寺仍是照常維持每週日的定期講經。

離開同淨蘭若之後,接著到了紐約博南郡的莊嚴寺,拜會沈家楨老居士。沈老居士已經高齡九十有四,除了有些微的重聽,身體狀況都還很好。沈老居士現在是完全退休的狀態,他把莊嚴寺和美國佛教會的法務都交出來了。

● 十一月五日,星期日


我的兩位英國法子約翰.克魯克(John Crook)博士和賽門.查爾得(Simon Child)醫師,上午到象岡道場來看我,主要是向我請法,問我傳法的條件、禪法如何在生活中使用等問題。我告訴他們,當我在世的時候,他們要傳法,必須讓我知道;我過世之後,他們可以直接向西方人傳法,但是要有條件,這是當初我傳法給他們已經訂出的規定。第一,對佛法要有正確的知見;第二,要有老師的認可;第三,要有弘法的熱忱。具備這三個條件,就可以傳法給下一代的人。

禪法西傳以後,原則上和西方人是沒有衝突的,因為佛法到任何一個地方,都是包容當地的風土、民情、文化及宗教,主要就是分享禪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