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的病房在十五樓,洗腎中心則在三樓,照顧我的護士經常需於三樓及十五樓之間奔忙。有一次,護士正於三樓照顧其他病友,而我的洗腎機器出現狀況,發出警響,侍者立即通知護理人員,但十五分鐘後才見她出現。這位護理人員一進門就急得哭了,她覺得自己失職,對不住我。我安慰她沒有關係,這不是她的過失。其實從三樓上到十五樓來,就是等電梯也要時間的。這位護理人員至今仍對此事耿耿於懷,不斷對我說抱歉。後來她也皈依了三寶。我之所以沒有同其他病友一樣於三樓洗腎中心洗腎,是因當時我的狀況不便搬動,也不便走動,因此就在病房裡洗腎。
十一月四日起,我便開始於台大醫院每週三次規律性的洗腎療程,這也成為我晚年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自九月二日入院以來,至十月二十七日出院,前後共住院五十六天。出院後,便搬入台北市仁愛路的中正精舍靜養。此處原是護法總會副總會長黃楚琪菩薩的私人住宅,後來他發心提供,做為法鼓山中正精舍,另外一處中山精舍,也是由他提供。當他獲悉我出院後,需要在市區找個地方靜養,就近回院洗腎及治療,便把中正精舍重新整修,讓我入住,而原來經常在中正精舍共修的菩薩們則轉往安和分院共修,我在這裡一併感謝黃菩薩的發心及諸位菩薩們的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