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例
- 一、本書原為《聖嚴法師七十年譜》,今將聖嚴法師七十歲以後事蹟續補,合為:《聖嚴法師年譜》,完整呈現法師一生行事與德學。
- 二、本書為編年體:以月繫年,以日繫月,以事繫日。事蹟時間未詳,無法繫日者繫於月之末,無法繫月者繫於年之末,無法繫年者則繫於某一時期之末。事蹟跨越數日者,先總述該事,再別述各日行事。
- 三、行事敘寫採綱目體,年月日之紀事為綱,日紀後之引文為目。綱目之間或為詳略,或為互補。若同一文件發生於兩時間,則採互文互見,不重出。如:「六月十日,於農禪寺為《五百菩薩走江湖》撰〈序〉。書於今年十月出版。(參見該條項下)」撰寫為序文發生時之事,出版則為序文產生社會影響時之事,故於兩處分別記述;但關係之序文為同一文件,只記載於一處。
- 四、事蹟記錄譜主生平、學問歷程以及志業發展,其重要著述、有意識之行動、與時人時風時事之接觸,諸如:性情、志願、行為、思想、境遇、家教、師傳、友箴、思想發展、時人議論等皆所記述,而譜主志意所在之:佛教教育、人間佛教、禪學、戒學、佛法之現代化……尤為傳述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