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是菩薩身分的典型。他現身說法,振作了在家信者的意志,同時以舍利弗為中心而暴露了聲聞弟子的無見識及無力量。
這一思想,給中國的禪宗,很大的啟示,值得注意。
《妙法蓮華經》
《華嚴經》及《維摩經》,站在大乘的立場,排斥二乘(聲聞、緣覺),《法華經》則起而做調停,欲使一切眾生向於佛乘,而仍不悖於大乘的使命,這就使三乘歸入一乘,表現了佛陀化世的本懷。不唯菩薩可成佛,聲聞弟子比丘、比丘尼,乃至畜道的龍女,也能成佛。三乘開會,力說悉皆成佛,這是本經被認作諸經之王的理由。
《法華經》流佈的地域很廣,除了漢譯的,尚有西藏譯的,另有中亞胡語本的片段,亦發現了。梵文的《妙法蓮華經》(Saddharmapụṇdarika sūtra)已有日本南條文雄校訂後於西元一九〇八至一九一二年出版。漢譯有三種,以羅什所譯的最流行。羅什譯的現存者有二十八品,但在當時譯出的,並沒有〈提婆達多品〉;〈普門品〉的重頌,也是後來增補的。據考察,除了〈提婆達多品〉,至第二十二品,是本經的原形,經過了兩次的增補,始完成二十八品的現行本。(見龍山章真《印度佛教史》第三篇第二章第三目)
據印順法師的主張:「《法華經》也不妨一讀,可用什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