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了莫兀兒帝國。相繼而來的是歐洲的白人,先後有葡萄牙人、荷蘭人、英國人、法國人,最後便由英國全面統治,而於西元一八七七年成立了英印帝國,英國的維多利亞女王,兼做了印度的皇帝。
迄西元一九四八年,始獲得獨立。但在獨立以前的一年,已經由於回教徒及印度教徒的相互仇視而在英國政府的監督下,將印度的版圖,分割為印度及巴基斯坦,成了兩個國家。
正由於異民族的長期統治,同時有若干知識分子也受了時代思潮的激動,所以爭取民族獨立,主張民權平等的要求,便日益迫切。為了團結全民以對抗外侮,為了同情賤民階級的悲苦生活,就有甘地先生應運而起。甘地堅持不合作及不用暴力的主義,以反抗英國政府;他穿上了賤民的服裝,以提高賤民階級的自尊。
我們知道,印度教是階級主義的宗教,印度教之能在回教入侵數百年後尚未滅亡,是由於他們的戰鬥精神,所以,甘地的非暴力主義及賤民平等思想,並非印度教的產物,倒與佛教吻合。甘地自己也說:「印度教中把不可接觸列為教規,那是一種腐化的部分,或只是一個贅瘤。」又說:「請看菩薩(係指釋尊)的慈悲,不但施於人類,而是廣泛及於一切生物。」(《甘地自敍傳》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