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人並不自稱是喇嘛教,而稱「撒蓋耶基確斯」(Saṅs-rgyas-kyi chos),意為「佛陀的教示」或「佛的宗教」;又稱為「南確斯」(Naṅ-chos),意為「正統的宗教」或「內道的宗教」,以別於外道的棒教;藏人將棒教則稱為「西藏宗教」,以表示佛教是由印度傳入的宗教。
根據達斯氏所著藏英字典中,對於喇嘛(Blama)一詞的語源,曾提出與Brahmin(神智者)或Brahmā(至上之神),有關聯的說法。後來,俗間將所有的西藏佛僧普稱為喇嘛,紅教僧侶又極嗜酒,而且每飲輒醉,因此見到喇嘛就聯想到醉字,故在中國東北的北部,喇嘛是「醉」字的通用語,這是離開此詞的本意越來越遠了。實則,西藏佛教對於一般僧人的稱謂是「札巴」(Grwa-pa),意為「寺人」或「入寺學佛的人」,唯有高德尊位者,始被稱為喇嘛,例如達賴與班禪等,才是喇嘛,普通僧人是不准濫用喇嘛這個尊稱的。
喇嘛崇拜
西藏是一個以佛教信仰為民族生命的地域,當他們由原始的棒教過渡到了佛教信仰之後,一切的傳說和歷史,均以佛教為中心,各部落酋族間的團結因素,也是為了有個相同的佛教信仰。因此,產生兩大特色:1.在個人方面,他們選定各自的宗教之師「喇嘛」作為絕對的皈依者。2.在社會方面,他們對於喇嘛組成的團體持有絕對皈依的態度。3.藏人的日常生活、生婚壽喪、疾病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