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十善是: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邪淫,四不妄語,五不兩舌,六不惡囗,七不綺語,八不貪欲,九不瞋恚,十不邪見。
所謂十六要律是:一要虔信佛教,二要孝順父母,三要尊敬高德,四要敦睦親族,五要幫助鄰里,六要出言忠信,七要做事謹慎,八要行為篤厚,九要錢財知足,十要報德酬恩,十一要如約還債,十二要斗秤公平,十三要不生嫉妒,十四要不聽讒言,十五要審慎言語,十六要處事寬厚。
有人對此的看法是:「這是松贊剛布就佛教的精義,演為社會上共守的道德和行為標準,用以判斷民眾善惡和賞罰,可說是他提倡民眾信仰佛教以化其心,用佛教精義,制定政治信條以治其身。」(《邊疆政教之研究》七四頁)也可以說,由於佛教輸入之後,西藏才脫離野蠻而邁進文明的領域。
文明的開拓
棄宗弄贊王既已接觸到佛教文化之後,便想到陀朵㗚思顏贊王時傳下的佛典,西藏尚無一人能夠瞭解,便派貴族七人前往印度研究,但卻歸於失敗;第二次又派大臣端美三菩提為首的十六個青年往印度學習佛教及音韻學等,為創造藏文而做準備。端美學成歸藏,即仿笈多王朝時代革新後的梵文,調和了西藏語而做成藏文字母;後來他又著成八種文法書,現尚存有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