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生命的活動是在社會之中進行,社會的關係是什麼?是你、我,以及由許多的你與許多的我,加起來形成的眾生。《金剛經》提及的「眾生」,主要是指人,許多人生活在一起就叫作眾生的環境。

然而這些有你、有我、有環境的存在,都是「虛妄相」,因為這些都是經常在變異更動的。因此,「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虛妄的意思,是暫時的、臨時的,跟演戲一樣,演什麼戲就扮什麼角色,這角色不是永恆不變的。

我現在請問諸位,今天我是主講人,諸位是聽眾,然而,剛剛主持人在台上講時,我卻只是台下聽眾的一員,我現在在台上,等一下我下台,換另一位上台,譬如司儀,那麼我就變成聽眾,他是主角;所以是互為賓主的,沒有一定的立場,主角與配角經常在互動、在替換。又譬如,一對夫妻,兩人在家中究竟誰是主人?不一定,有的時候太太是主人,有的時候先生是主人。如果總是太太或先生當主人,那麼,這個家庭一定有問題。必須互為賓主,也就是為什麼夫妻相處必須相敬如賓-即是「你將我當貴賓,我也將你當貴賓」,如此,才能相處得好。如果老是認為自己是貴賓,自己是主人,一定有問題。

凡是有我,便煩惱無比,付出多少,就想回收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