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不令人遺憾?
承擔貢獻的任務
所以貢獻,不一定是在自己有直接關係的範圍之內,而是可大可小、可近可遠的。大可廣被全世界,乃至對一切眾生,我們都應該承擔起奉獻、貢獻的任務來。雖然人生的意義是盡責、負責,只要把自己現在職務上的分內事做好就夠了,但這僅是盡了本分,尚不能說有什麼大貢獻。
當我在日本留學期間,先師東初老人發現臺北市有幾個寺院發生爭產爭權的糾紛,便寫了一封信給我說:「現在的佛教可憐極了,弘揚佛法的工作沒有人來做,寺廟的產權倒有人爭搶。」不僅僅是佛教徒本身在爭搶,連政府也在搶廟,說這些廟是日據時代日本人建造的寺院,屬於敵產,應該收歸政府所有。不過,我的師父仍勉勵我說:「現在大家只搶廟,而沒有想到要搶救佛法,以佛法來搶救人心,我們應該要負起搶救佛法命運的責任。」
所以說,佛教界光搶救寺廟是無大用處的,努力培養弘法的人才,對社會有了貢獻,才是根本的辦法。例如今天的佛教,對臺灣的社會已有顯著的貢獻,便表現出佛教有其存在的價值。就好像前一陣子賀伯颱風過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