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當他們在擔任地方官的時候,注意減稅(註一七)、減刑(註一八),以及興建便利民眾生活的設施。
不過,明末的中央政府並不理想,凡是忠貞耿直之士,往往會遭到殺身之禍。所以明末的居士,死於政治迫害的也有好幾位,例如李卓吾以七十六歲高齡,被逮後,自殺死於獄中。周景文(西元?─一六二六年)被宦官魏忠賢(西元?─一六二七年)處死。事態較輕的,則有被革職歸故鄉的,也有自動以疾病作藉口而辭職隱居的。到了明朝滅亡,清朝政府勢力南下之時,又有好多正在做官或剛退官而忠於明朝的居士們被難身死(註一九)。故也可以說,除了由社會文化的自然發展,而有了若干儒家及道教學者,轉入佛教,另外兩個顯著的原因,應該是:1.由於宋明儒家的抬頭,給了佛教的大刺激,所以有雲棲祩宏、紫柏真可(西元一五四三~一六〇三年)、憨山德清(西元一五四六~一六二三年)、蕅益智旭(西元一五九九~一六五五年)等傑出僧人,被後人稱為明末四大師的出現,使得士大夫階級的讀書人,向心於佛教。2.由於中央政府的腐敗,使得人民體會到生命財產的沒有保障,故以佛教的因果觀來解釋他們的命運,並且求於此身死後,往生西方極樂世界。
這可能是居士佛教在明末時候,蓬勃發達的幾個主要因素。
現以《居士傳》卷三八至五三所列明末諸居士做研究的資料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