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止觀法門之研究 150

不過是異名而同體的一件事物。然而,在大乘教中,卻以為不但名稱各異,其體亦各不同,心是指的第八阿賴耶識,意是指的第七末那識,識則為前六識的眼、耳、鼻、舌、身、意。此在《瑜伽師地論》卷六三說:「此中諸識,皆名心意識。若就最勝,阿賴耶識名心,何以故,由此識能集聚一切法種子故,於一切時,緣執受境,緣不可知一類器境。末那名意,於一切時,執我我所及我慢等,思量為性。餘識名識,謂於境界,了別為相。」(註三)

又在《成唯識論》卷五中說:「薄伽梵處處經中說心意識三種別義。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是三別義。如是三義,雖通八識,而隨勝顯。第八名心,集諸法種起諸法故;第七名意,緣藏識等,恒審思量為我等故;餘六名識,於六別境,麁動間斷,了別轉故。」(註四)

以這唯識學系的兩部大論書的見解,均將心意識三者,依其所顯功能的特長不同,而加區別為不同的三類。也就是說,因阿賴耶識的集聚或集起義勝,故名為心;因末那識的思想或思量義勝,故名為意;因前六識的了別義勝,故名為識。

另在《起信論》中,也將心意識三者個別闡述,它以心為阿梨耶識(與別處譯為阿賴耶識同),意為五意,識為前六識,現在引其原文如次:「生滅因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