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明具足染淨二法以明不空
- 明淨法不空
- 具足無漏性功德法
- 此淨心雖平等一味,體無差別,而復具有過恆沙數無漏性功德法─自性有大智慧光明,真實識知,常樂我淨等義,唯是一心具有,故名不空。
- 具足出障淨法
- 果性唯心所具
- 此淨心體具性淨功德,故能攝淨業熏習之力,由熏力故德用顯現。
- 以因地加行般若智業,熏於三種智性,令起用顯現,即是如來藏果德種大智慧也。
- 因地五波羅蜜等一切種行,熏於相好之性,令起用顯現,即是如來相好報也。
- 果德之法雖有別相,而體是一心,體具此德故名不空,非就心體義明不空,心體平等非空不空故。
- 能熏亦唯心所具
- 能熏之法,悉是一心所作。
- 所聞教法悉是諸佛菩薩心作,諸佛菩薩眾生心是一,故教法即不在心外。以此教熏心解性,性依教熏,以起解用,故解復是心作也。
- 以解熏心行性,性依解熏以起行用,故行復是心作也。
- 以行熏心果性,性依行熏起於果德,故果復是一心作也。
- 以是義故,心體在凡之時,本具解行果之性,未為諸佛真如用法所熏,故解等未顯用也,若本無解等之性者,設復熏之,德用終不顯現也。
- 以是義故,淨心之體本具因行果德性也。
- 明染法不空
- 具足染性
- 正明
- 此心雖復等離相,而復具足一切染性,能生生死,能作生死。
- 釋疑
- 釋性不可轉
- 心體若唯具染性者,不可得轉凡成聖,既並具染淨二性,何為不轉凡成聖耶。
- 釋兩性相違
- 一一眾生心體,一一諸佛心體,本具二性。以染業熏染性故,生死之相顯,以淨業熏淨性故,涅槃之用現。
- 一一眾生心體依熏作生死時,而不妨體有淨性之能,一一諸佛心體依熏作涅槃時,而不妨體有染性之用。
- 但依熏力起用,先後不俱,以染熏習故稱曰轉凡,淨業起故說為成聖。
- 釋兩業起滅
- 得諸佛真如用義熏心故,淨業得起。淨能除染故,染業即滅。
- 釋性不相除
- 染業雖依心性而起,而常違心,淨業亦依心性而起,常順心也。
- 違有滅離之義,故為淨除,順有相資之能,故能除染。
- 釋互論相違
- 淨業順心故,心體淨性即為順本。
- 染業違心故,心體染性即為違本。
- 若偏論心體,即違順平等。
- 順本起淨,即順淨心不二之體,故有相資之能,違本起染,便違真如平等之理,故有滅離之義也。
- 釋本末同滅
- 違本雖起違末,但是理用,故與順一味,即不可除。違末雖依違本,但是事用,即有別義,是故可滅。故云法爾具足二性不可破壞也。
- 不知自己及諸境界,從心而起,亦不知淨心具染淨二性,一味平等,以不知故,名為違。
- 能知自己及諸法,皆從心作,復知心體具足染淨二性而無異相,以稱理而知故,名為順。
- 釋相違不熏
- 無明染法,無別有體,故不離淨心,雖復相違而得相熏。如木出火炎,炎違木體而上騰,以無別體,不離木故,還燒於木。
- 具足染事
- 心體之染性為染業熏故,成無明住地及一切染法種子,依種子現果報,此無明及業果,即是染事。
- 然此無明住地及種子果報等雖有相別顯現,說之為事,而悉一心為體,悉不在心外,故復以此心為不空也。